恒华科技(3003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恒华科技恒华科技(SZ:300365)2025-10-28 17:40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