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恒华科技恒华科技(SZ:300365)2025-10-28 17:40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4]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担保和资助无论金额均需报告,其余满足5个标准之一需报告[8][9]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2]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持股情况等[13][14] 重大风险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风险[16]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预报、持续关注并及时报告信息[20][2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22] 信息报告管理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2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督促信息收集、整理及报告工作[24]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