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5][6] 关联交易与审计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严控担保[7]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7] 决策与监管 - 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控股股东不得干预[9]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体监管[10][13]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11] 责任追究 - 对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