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SH:603065)2025-10-28 17:3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 会议召集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3] - 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 - 按规定制作,记录多项事项,保存至少十年[5][7] 其他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5] - 述职报告应包括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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