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档案并让知情人确认[11]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向交易所报送档案信息[12] - 报送的知情人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等[13] - 档案内容包括姓名、知悉信息时间等[1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表格并核实内幕信息[15] - 核实无误后向交易所报送[15]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有规定,对外提供须董秘批准并备案[15]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8] - 公司应补充完善档案及进程备忘录信息[19]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明确保密义务[19]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9]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1]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抵触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抵触条款自动失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