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宿迁联盛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SH:603065)2025-10-28 17: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9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896.7572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15034.50万股,每股1元[17] 股权结构 - 项瞻波持股1765.00万股,比例11.73%[18] - 王宝光持股3605.00万股,比例23.98%[18] - 宿迁联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00.00万股,比例26.61%[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41896.7572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0]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0] - 符合条件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24]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公司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15日内书面答复[3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4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70]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7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87][18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