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600332)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基本信息 - 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三年,与当届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最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并提建议[6] - 就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建议[7] - 定期对长期激励对象评估考核,结果作激励机制准则[7] - 负责执行并检讨公司提名政策[12] 提名政策相关 - 公司提名政策由实施细则部分条款构成并按上市规则公开[10] - 董事及高管提名需经委员会审查后呈交董事会[1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三日通知并分发资料[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现场填写表决票、通讯表决、书面表决[16] 其他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7] - 会议记录初稿和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成员,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7] - 实施细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