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
华胜天成华胜天成(SH:600410)2025-10-28 18:0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2]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披露要求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13][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及时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公司内部职责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8]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0] -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30]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1]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5]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6]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履行监督职责[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0][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7]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47] - 公司对外信息审批管理机构为董事会[47] - 涉及五类信息需经董事会批准[47] - 对外提供信息一事一批,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审批[47] - 媒体采访类信息披露需提前向董事会报告[48] 信息审批与管理 - 公司发布信息需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按情况由公司或上交所审核[32][33]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申请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则二个工作日内答复[53] -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交所并公告[5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53]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