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议案审议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4年9月13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作废及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1]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名离职激励对象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2] - 1名免职和2名降职激励对象共1.5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4] - 因个人绩效考核12名激励对象1.0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5] - 公司本次共计作废3.81万股限制性股票[16] 业绩考核与归属 - 2024年公司营收6.71亿元达业绩考核目标值[1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18]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19]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共56名[20] - 2024年度不同绩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不同[20]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3.36万股限制性股票[21]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价格为12.80元/股[21]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23] - 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23][2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作废及归属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4]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10月28日出具,正本一式贰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