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 - 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或监事[1] - 股东会原45日通知期修订为股东年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3] - 享有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3] 股份变动 - 2024年9月19日、2025年6月6日注销合计492.8万股H股及2236.62万股A股[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189.84340033亿股减至189.57045833亿股[3] 股本结构 -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已发行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为189.84340033亿股[9] - 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35.69378551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54.14961482亿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57045833亿元[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经股东会决议,可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资后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出现特定情况可按规定购回,购回方式有公开集中交易等[11][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 - 11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三分之一以上且最少为3人的独立董事及至少1名职工代表董事[40]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召开前通知时间从10日变为14日[50]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5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1名主任由指定独立董事担任[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67]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67] -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68] 财务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6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公布中期报告[6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公布年度报告[6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70] -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会计资料[70]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71] - 公司聘任、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71]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73]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或分立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提供担保[7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事由公示[7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存续[7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74]
石化油服(600871)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