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00247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榕基软件榕基软件(SZ:002474)2025-10-28 18:1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77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220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7]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法院诉讼[9] 信息披露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1]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需披露[11]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6名或未达规定人数、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或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2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公司运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当年度盈利等条件下应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10%[4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3]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43][4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49] - 新增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50][51] - 修订的制度中,第1至9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