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榕基软件榕基软件(SZ:002474)2025-10-28 18: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9名,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5]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选举产生[5] - 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2个半年度各开1次定期会议[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2]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6]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1/2,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 1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委托的董事[1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23] - 除特殊情形,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公司担保、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