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0024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等[6] - 最近36个月内有特定违法违规情形者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有权提候选人[11] - 会计专业提名者有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需解除职务[16]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17]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行使特别职权需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6]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履职保障与待遇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2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有障碍可报告深交所[27] - 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7]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除津贴外不得取其他利益[27] 制度规定 - 公司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相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