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0年5月4日核准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6640535亿元人民币[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6,640,535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张学君认购1395.45万股,出资1395.45万元,股权占比31.01%[18] - 何晔认购1196.1万股,出资1196.1万元,股权占比26.58%[18] - 李军和陈向军均认购598.05万股,出资598.05万元,股权占比均为13.29%[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5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但不满50%的事项[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1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15]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5]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数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1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3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44][1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54][15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1]
银之杰(30008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