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银之杰银之杰(SZ:300085)2025-10-28 18: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更换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5] 股东会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0][31]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2]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相关文稿至深交所审核后刊登[5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后立即就任[5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等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者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22] - 普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5]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7]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9] - 公告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51]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52]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5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部分依相关规定执行[54] - 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