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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3000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银之杰银之杰(SZ:300085)2025-10-28 18:1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不 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