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经审计年度报告,董事会批准后两日内报送深交所[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董事会批准后两日内报送深交所[11]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和主要责任人[4][36] -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责任人[8]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61]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涉及重大事件及时公告[14] - 股东会结束当日需报送决议等文件,审查后刊登公告[15]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标需披露[17] 其他披露规定 - 重大事件发生投资者未得知、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5][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5]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22] - 未公开信息自特定时点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29]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37] 股东与高管规定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有通知、核查、申报等规定[42] 保密与合规 - 公司制定内控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董事长、总经理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 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54] 投资者沟通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应遵守相关制度,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调研等[56] 财务信息管理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真实准确[60] - 内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2]
银之杰(3000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