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赫股份(30105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8] - 生产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额收入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生产经营重大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报告[10] 股东相关报告事项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发生或即将发生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情形需向董事长报告并告知董事会秘书[5] - 公司董事等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重大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三人[15]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汇总报送[16] - 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等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19]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应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9]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发生应上报事项未及时上报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