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5]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十年[8]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检查与审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审查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11] - 重要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并报告[15] 评价与考核 -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审机构负责,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声明[19][20]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追责机制[19] 违规处理 - 内审人员违规公司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9] - 被审计单位违规由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3]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