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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汉邦高科汉邦高科(SZ:300449)2025-10-28 18:19

董事离职 - 董事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工作交接[8]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新一届董事选举提案之时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时解任生效[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在规定期限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公司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其他规定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三年内仍有效[11]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