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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海翔药业海翔药业(SZ:002099)2025-10-28 18:5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四条 投资发展部统一负责证监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 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投资发 展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需经董事会或投资发展部审核同 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