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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海翔药业海翔药业(SZ:002099)2025-10-28 18:5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