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内受特定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2]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1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4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41]
节能环境(30014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