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节能环境节能环境(SZ:300140)2025-10-28 18:5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 - 公司应提前三日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6] 会议召集主持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6] 职权行使与审议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5] 会议相关规定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17]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8]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8] 述职报告要求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的述职报告应包括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