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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山电子天山电子(SZ:301379)2025-10-28 18:56

审计部人员与报告机制 - 审计部设内审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9][11]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6] - 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7] 审计资料保管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25]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6]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26]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6] 审计奖惩建议 - 可向总裁建议奖励模范遵守制度且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28] - 可向董事会建议对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8]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可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9]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相关行为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