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0028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董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