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