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岭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