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 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 露的重大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