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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301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瑞思科瑞思(SZ:301314)2025-10-28 18:56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体董事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非独 立董事 4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