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 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