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 运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 — 1 — 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录。 第六条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