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1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