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603916)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财政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 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 正、保密。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 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