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6039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部门。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或资料。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