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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30027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昌达华昌达(SZ:300278)2025-10-28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在湖北省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300744646082Y[3] - 2010年10月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总数为217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章程修订要点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章程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CFO、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3] - 章程修订后公司将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活动[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7]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且职权一般不得授权代行[9]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等[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若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相关内容,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