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九强生物九强生物(SZ:300406)2025-10-28 19:35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7]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4]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确定拟选聘事务所[1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1] 业务约定 - 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5] 评价与决策 - 审计委员会评价事务所工作及质量,肯定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否定则改聘[16]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6] - 选聘或解聘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费用与披露 - 财务部门协助选聘,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4]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7]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8] 解聘与更换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21]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违规处理 - 选聘过程不得有6类违规行为[2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通报批评责任人[28]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等承担[28]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8] - 事务所4类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8]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