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九强生物九强生物(SZ:300406)2025-10-28 19: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3]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补选[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决策事项审议 - 特别职权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应及时披露[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董事会相关要求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31] 资料保存与报告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通知时披露[32][33]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36][37]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40]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