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目的与沟通内容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8]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工作主要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9]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10]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10]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1]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说明投资者关心内容[13] 诉求处理 -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20] 媒体管理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并关注[21] 活动记录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4]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5]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19]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额外信息,遵循公平原则[21] 股东会安排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加创造条件[23] 会议活动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并及时披露内容[27] 重大事项应对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说明会[32]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与股东充分沟通[33] 调研接待 - 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6]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3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40] - 发布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41] - 回复问题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40] - 建立并执行内部审核制度[43] 参照执行规定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38] - 控股股东等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3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7]
伊之密(3004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