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伊之密伊之密(SZ:300415)2025-10-28 19:3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原则[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标准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8]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8] 特殊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3]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2]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6]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相关审批和批准义务[3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