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伊之密伊之密(SZ:300415)2025-10-28 19:3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 有关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董事会可聘任[7]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11] 任职限制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任职[7,1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7,13] 解聘与代行职责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职责 - 负责收集整理议案报请董事长审核后提交审议[20] - 出席披露年度报告后举行的年度报告说明会[22]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24]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和调研前知会[24] 决策参与 - 公司作重大决定前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意见[25] - 影响股价情形或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及时报告[27] 考核与处分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29] - 违反《上市规则》,深交所可视情节处分[2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