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6]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6]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职务解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8] 离职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总数25%[14] 责任追究 - 任期未结束擅自离职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16] - 离职人员违规干扰经营或损利益,公司有权追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