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003816)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2025-10-28 19:3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特定违规者不得担任[5]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10] - 核查董高人员买卖股票并提示风险[12]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导考核[14] - 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批准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