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003816)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一致[8] 职责内容 - 负责选聘或解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研究重大或异常事项[11][12] - 审查财务政策、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13]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开展一次特定事项合规性审计[16]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与事务所开两次会[10][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举行[23][24] 决议规则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4] - 赞成反对票相等时,主任有权投决定票[24] 其他事项 - 财务部门定期如实提供财务资料[19] - 发现董事等违规,可通报报告或直报监管机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