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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牛 山(0007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罗牛山罗牛山(SZ:000735)2025-10-28 19:36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享 有相应权利。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股东及媒体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核心事务。 第一条 为规范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 聘、履职和问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罗牛山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无不良诚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