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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瀛通通讯瀛通通讯(SZ:002861)2025-10-28 19:3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等,董事会应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需履行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工作计划等职责[10]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通知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16] 股东诉讼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3]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