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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300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华昌达华昌达(SZ:300278)2025-10-28 19:3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审批权限 - 6种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6] - 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或绝对值低于3000万元[7] - 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办理[7]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种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10] - 证券事务部提前十日和五日分别通知定期和临时会议[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16][17] 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此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利润分配等事项,先据审计草案决议,出具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7] - 议事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