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 - 生益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 忘录第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 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