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 豪 弘 业 期 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制度和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 名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且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成员中应至 少有一名成员具备《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具有适当的会计或 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公司1/3 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