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5]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二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年与审计师开会两次[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主席7日内签发通知[17] - 会议召开前3日(特殊情况除外)书面送达通知[17]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策与选举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应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 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9] 其他事项 - 主席应出席股东年大会,不能出席则另一名成员或代表出席并回答疑问[15] - 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工作并列席会议[23] - 办公室负责制发通知等会务工作[25] - 财务、法律部门负责准备资料和联络工作[25] - 会议记录和纪要分别由办公室制作[28] - 相关材料由公司秘书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28]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