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14] - 年度业绩公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业绩公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信息披露人员与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4] - 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原则[6]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实施和自查[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11]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3] 文本要求 - A股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H股信息披露文件一般采用中英文文本[9] 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拟进行交易的资产比率等之一达到5%以上需依据规定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6] 审核与报送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披露[30] 停牌公告要求 - 停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31] 告知与报送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9] 报告拟定与审批 - 公司定期报告由证券部会同财务部门拟定披露时间并预约[30]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无需董事会决议的披露事项经董事长签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1]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遵守内部控制及监督制度[40]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证券部负责[42] 信息保密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4]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45] - 公司公共媒体宣传与信披有关内容应经董秘审查且不得早于信披[44] - 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6] 豁免与违规处理 - 特定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47] - 信息披露违规对直接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47] - 公司处分相关责任人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4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9] - 制度冲突以新规定执行[49]
弘业期货(0012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