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 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 作。 第四条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 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负 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 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